近日,印度尼西亚发布G/TBT/N/IDN/175/Add.2号通报,清真产品保障组织机构(BPJPH)2023年第90号法令《海外清真证书注册服务实施程序》现已废止,并由BPIPH2025年第221号法令《海外清真证书注册程序》取代经外国清真认证机构(LHLN)认证的清真产品,若该机构已与BPPH建立互认安排(MRA),则无需重新进行清真认证程序。
此类外国清真证书经BPJPH认可后,须向BPJPH完成注册登计,方可进入印尼市场销售。
来源: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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